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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Hu来源:全人发展教育中心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0日点击: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安排

(一) 申请人网上报名。3月26日至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时间:4月8日-4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50)

2.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时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50)

3.现场认定地点:行政楼L14办公室

4.联系人:蔡老师  027-8129-9699-8861

(三)毕业资格认定

6月19日前,申请人请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交至现场认定点(行政楼L14办公室)审核。

(四)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行政楼L14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二、认定范围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我校在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

在我校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我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附件1)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认证,后网上报名。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学生: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汉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申请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的学生:选择江夏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汉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如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将直接导致申请失败,错过此次申请机会。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至行政楼L14办公室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见附件2)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 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1份;

3.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近期小2 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 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教务处印章)

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由院系党总支副书记进行鉴定、证明,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0.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毕业证后,6月19日前提供)。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2.申请人网报结束后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当天早晨空腹)。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资料袋封面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可在市教育局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页面下载。

4.鉴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即将启用新的信息系统,本通知发布后,我校还将视新系统运行情况对相关内容作适当调整补充。

 


       

                                       全人发展教育中心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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