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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首届“启明杯”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望陈运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29日点击: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对资助育人工作的要求,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对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要求现举办我校首届启明杯演讲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

初赛和复赛时间:2022429-5月17

决赛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初赛和复赛地点:各学院(部)自行安排

决赛地点:马化腾2104报告厅

三、参赛对象

全校享受过各类国家、社会及学校奖、助政策的学生。

四、活动要求

(一)此次活动是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动,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诚信意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彰显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

(二)学生演讲稿内容积极向上、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充分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五、评分标准

(一)主题演讲评分标准

1.主题突出,演讲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积极向上。(20分)

2.参赛者姿态得体大方,精神饱满。(10分)

3.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很好的肢体语言表达演讲稿内涵。(15分)

4.参赛者演讲熟练,声音洪亮,能够脱稿。(10分)

5.参赛者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调流畅,语速适中,正确把握演讲节奏和时长。(15分)

6.演讲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0分)

(二)回答问题环节评分标准

参赛选手在现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评委根据问题回答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打分。(10分)

六、比赛程序和要求

(一)初赛、复赛

1.初赛、复赛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

2.学院部)需要对初赛和复赛组织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复赛完成后由各学院部)推举1-2名学生参加校级决赛。学院(部)人数超过2000人的推荐2人,学院(部)人数低于2000人的推荐1人,各学院(部)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部)

推荐名额(人)

法学院

1

管理学院

1

会计学院

2

金融与经济学院

1

通识教育课部

1

外国语学院

1

信息工程学院

1

艺术与传媒学院

2

合计

10

4.各学院(部)需要在5月17日17:00前将推荐的学生信息和学生演讲稿(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处望陈运老师企业微信。

(二)决赛

1.决赛分主题演讲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主题演讲由选手自行命题。回答问题环节由选手现场抽取有关学校评建知识,按要求回答。

2.赛前开展网络宣传,对参赛选手进行简要介绍。

3.邀请各位领导及相关老师担任嘉宾和评委。

4.每位参赛选手根据抽签决定演讲和答题顺序,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包含1分钟以内自我介绍),每位选手需要准备PPT。演讲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计算每位选手演讲得分。

5.演讲完以后选手上台抽取问题,按照演讲顺序逐一进行问题回答,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

6.每位选手的最终得分为演讲得分与问答得分之和。根据最终得分排名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7.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七、疫情防控要求

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均要严格落实湖北省各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不出现因比赛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若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活动安排做出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演讲题目

 

学院

 

姓名

 

学号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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