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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学工处管理员来源: 发表时间:2026年08月18日点击:

各位2027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湖北省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函》(武人社函〔2026〕200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2027届全日制毕业生可自愿申请:

(1)属于我校2027届毕业生;

(2)符合以下任一类别:

1、低保对象家庭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3、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毕业生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6、成年孤儿毕业生

7、烈属毕业生

8、残疾人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920元/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人仅可享受一次,以往年度已申领过的同学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学生申请(即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

填写《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按要求粘贴免冠照片,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类别

在教育部全国资助系统、国家助学贷款系统(2026年9月底相关数据)的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按以往惯例,福建、浙江、四川等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在系统里)

不在以上两个库的学生需准备对应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低保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需体现户主与本人关系)

零就业家庭: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

脱贫家庭: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防返贫监测证明

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成年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证明

烈属:烈士证明书及亲属关系证明

残疾人:残疾人证

将签字按手印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要提交姓名命名的电子版文件)交至辅导员,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审核公示(2026年9月26日—10月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学校统一复核无误后,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录入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资金拨付

学校提交申报后,需经武汉市人社局、财政局复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先拨付到学校账户,再由学校直接转入学生本人申请账户。

有关要求

1、诚信申报: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及时维护账户:请同学们确保申请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账户异常导致打款失败。

3、政策咨询: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辅导员,或致电学生工作处:027-81299991

武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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