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国家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要求,自本年度起,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须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请各学院(部)通知要求已参保学生通过湖北省医疗保障局APP、鄂汇办APP、支付宝、微信及国家医保局合作银行等小程序内申领本人的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确保参保大学生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一、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步骤(以微信激活为例)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是指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备案后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除外)住院享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服务。
(二)符合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下列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武汉市以外定居并且将本人户籍从武汉市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武汉市以外的地域居住生活,符合当地居住规定的人员。(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武汉市以外的地域工作的人员。(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政策规定的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复印件或照片件;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或其他居住地长期居住的说明);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单位派出证明;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武汉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建议;若无转诊转院证明,也可提交入院证。
*参保大学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需要在外地就医住院的,无特殊情况一般以第四种身份(异地转诊转院人员)进行登记。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办理方式: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办理:
参保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后需先注册--业务办理(异地就医)--快速备案--为自己备案(为他人备案)、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选择参保地--阅读备案告知书--选择备案类型、就医地、申请备案开始时间、完善联系人信息--备案材料上传--提交备案
2、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网页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鄂汇办”APP申请办理:
参保人下载鄂汇办APP后需先注册--医保专区--异地就医--选择备案类型--选择参保地(中心城区参保人选择武汉市、新城区参保人选择相应参保辖区)--在线申请--阅读承诺书--为自己备案(为他人备案)--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选择就医地、申请备案开始时间、完善联系人信息--备案材料上传--提交备案
3、线下备案:参保人至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武汉学院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为洪山区医保中心,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2号楼四楼)
(五)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政策
跨省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的目录与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急诊)人员,在异地发生的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办法结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和提醒
(一)在校参保学生领取医保电子凭证请务必选择参保地为武汉市,若无“武汉市”选项可联系武汉市医保中心(027-87812393)刷新数据;
(二)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但因新医保系统及相关政策上线时间较短,所以在备案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我校参保学生如遇无法备案、出院结算显示无待遇等情况,可先自行垫付全额住院费用,并要求医院提供报销所需资料(出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病案首页、出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手术记录、如果是全麻手术还需麻醉记录单),待返回武汉后将报销资料交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L14办公室);
(三)异地就医备案不设备案有效期,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均为长期有效;转诊转院(急诊)人员备案,一次有效;
(四)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就医地与参保地(武汉)均可正常就医不受影响。
因医保系统新旧切换及数据传输等问题可能会给我校参保学生住院及结算带来的不便,请大家多多谅解!
如遇电子医保凭证领取等相关问题可致电027-59598587、027-87812393(武汉市医保中心)获取帮助;如遇异地就医备案等相关问题可致电027-59598616(医保中心异地科)获取帮助。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