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迎评促建抓学风,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文明、和谐、美丽的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武汉学院宿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武汉学院寝室示范点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9日
二、评选范围
1.武汉学院在籍的学生宿舍比例的5%。
2.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的有:因违反《武汉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被登记的。
三、荣誉称号与评选条件
评选类别分为模范寝室、文明寝室、特色寝室。
(一)参评基本条件:
1.舍风建设:宿舍内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自尊自信、亲和友善、相处融洽。
2.学风建设:宿舍成员学习氛围浓厚,无违规违纪或考试作弊情况。
3.内务卫生:宿舍内务规范,制定并认真执行宿舍公约和值日制度;卫生整洁,整体环境舒适,无异味,无烟头;物品摆放有序,室内、阳台无废弃杂物、门口无堆放垃圾。
4.安全秩序: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无晚归违纪现象;床头无牵拉电线、插座板。
5.遵章守纪:宿舍成员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在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喧哗、打闹;无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纪行为。
6.文化建设:宿舍成员能够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室内布置内容健康向上,整体协调,美观大方。
(二)评选具体条件:
1.模范寝室
在满足参评基本条件前提下,宿舍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宿舍成员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宿舍成员宿舍学习氛围浓厚,全员无挂科,宿舍上学年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
优先考虑条件:宿舍成员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和文章;宿舍成员曾在省级以上科技发明比赛中获奖;宿舍成员上一学年获校级奖学金。
2.文明寝室
在满足参评基本条件前提下,宿舍内务整洁,宿舍成员关系和谐;宿舍成员无违纪、挂科等现象;宿舍门口及周边宿舍门口无垃圾,能对周边宿舍起到良好示范和影响作用。
3.特色寝室
在满足参评基本条件前提下,宿舍空气清新、无异味;宿舍成员无不良嗜好,生活作息规律;宿舍布置简洁明亮,宿舍设施无损坏,整体氛围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特色;全员无学业预警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一)宿舍自主申报:3月22日—3月3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宿舍填写《武汉学院寝室示范点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支撑材料。
(二)学院(部)初审推荐:3月31日-4月11日
1.各学院(部)开展宿舍检查及评选工作,对报名宿舍进行初审,并安排现场考察。
2.各学院(部)根据指标分配情况,于4月11日下午17点前报送初审结果。《寝室示范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需提交纸质签字盖章版及电子版报学工处方英老师。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4月12日—4月20日
学生工作处审核申报宿舍的各项材料,并安排不少于一次的回访。
(四)评选结果公布
学生工作处将评选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予以公布。
(五)正式挂牌
评选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对评定宿舍予以挂牌。
五、指标分配
院部 |
会计 学院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管理学院 |
法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通识课部体育系 |
分配 指标 |
34 |
25 |
22 |
28 |
26 |
20 |
17 |
4 |
六、其他
(一)不同类型寝室的申报无特定数量限制,各学院(部)在不超过指标数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调整。
(二)寝室示范点工作纳入各学院(部)学风建设工作考核之一。
(三)寝室示范点评选工作可根据《武汉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纳入健康生活素养评定。“模范寝室”每位成员积30分,“文明寝室”每位成员积25分,“特色寝室”每位成员积20分。
(四)联系人:方英;电话:81999699-8862;电子邮箱:8113@whxy.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