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体系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切实了解各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现需搜集整理各学院(部)四级体系人员是否变更,以及变更后的人员相关信息,同时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各级人员的沟通渠道。具体要求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体系人员信息完善
各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四级体系中若人员有变动,请填写《学院(部)心理健康四级体系人员变更表》(附件1),将变更后人员信息填写在相应的表格中。将《变更表》的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于3月4日前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唐春红老师。若无信息变更,则无需上报。
二、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
1、各学院(部)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沟通QQ群,群内需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组织成员和班级心理委员。
2、建群后,各学院(部)心理辅导站负责人于3月4日前将群号发送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口负责老师,邀请老师进群。(魏荣霞:外国语学院 会计学院;邱亚飞:金融与经济学院 法学院 ;甘琳琳:信工学院、管理学院;唐春红:通识教育课部、艺术与传媒学院)。
附件1:心理健康教育四级体系人员变更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