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启动2023年“松海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松海奖”评选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现将“松海奖”年度优秀学生奖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流程
(一)5月29日至6月4日,自主申报。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支撑材料(如各类获奖证明、证书等),交到各学院(部)。
(二) 6月5日至6月11日,院(部)推荐。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材料核准和初评,推举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的候选人。各学院(部)签署意见,并在6月11日16:00前(过时不再接受申请)将推荐学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含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纸质及电子汇总表(附件2)交给学生工作处望陈运老师。
(三)6月12日至18日,学生工作处将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同时将召集院(部)副书记、校团委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学生不超过25人。复评(评审)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于6月19日前16: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到校办。复评通过名单将通过校园网公示。
(五)“松海奖”评选委员会将于6月下旬择期组织终审,评出获奖人员名单。
二、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松海奖”优秀学生奖总共设20位获奖人的要求,结合各院(部)大二及以上学生人数,现将各院(部)推荐名额进行如下分配:
院(部) |
高年级学生人数(含大四学生) |
推荐名额分配(含大四学生) |
会计学院 |
1650 |
6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1358 |
6 |
管理学院 |
1299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1089 |
4 |
法法院 |
1005 |
3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519 |
5 |
外国语学院 |
890 |
3 |
通识教育课部 |
260 |
1 |
合计 |
9070 |
32 |
三、注意事项
(一)提交到学工处的学生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不再进行增补。如果某学生材料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该生参评资格且不再进行名额增补。
(二)务必提交最新的体测成绩证明。
(三)上年度获得其它非定向基金(如陈一丹奖学金、华置奖学金)奖励的,不具有申请本年度“松海奖”的资格。如果发现各学院(部)提交的学生中有这类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且不再进行名额增补。
(四)所有获得的荣誉、表彰以及发表的论文等均在2022年内。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