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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艺术作品奖规则 全面启动参赛作品征集

作者:刘群 摄影: 审核:戚兰 责任编辑:陈怡来源:武院青年 发表时间:2026年06月25日点击:

为深入落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求,高质量推进参赛筹备工作,6月15日,艺术与传媒学院在5号学院楼5209会议室召开专项部署会,对本次展演艺术作品奖的评选机制、参赛规范及报送要求进行全面解读,正式启动院内作品遴选与省级推荐工作。

本次艺术作品奖是大艺展核心奖项之一,专门用于奖励艺术作品类优秀参赛项目。奖项将在各高校校级展演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作品类别分级评审,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是检验高校美育创作水平、展示学生艺术素养的重要省级专业奖项。

会议逐项明确了参赛类别与规范标准。本次参评作品涵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影视五大类别,单件作品作者不超过 3 人(影视类不超过 6 人)。其中绘画、书法、篆刻项目按学生身份分为甲、乙两组:甲组面向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面向艺术类专业学生,多人合作项目需统一符合对应组别身份要求。

各类作品均设定了明确规格: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或四尺斗方,其他画种尺寸不超过 54cm×78cm;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整纸;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印章 8-12 方且边款不少于 3 方;摄影类分为单幅与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影视类下设纪录短片、剧情短片、AIGC 动画短片三个方向,时长分别对应 3-6 分钟、5-10 分钟、2-5 分钟,所有视频均需达到 1080P 分辨率、25fps 帧率,配标准中文字幕。

报送要求方面,非影视类作品以数码照片 + 原件两种形式报送,数码照片为 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 5M、分辨率 300dpi,原件背面需标注完整作者与作品信息;影视作品以视频文件形式报送。所有作品均需附 400 字以内创作说明,且必须为原创,参加过往届大艺展的作品不得重复报送。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省教育厅有权将作品用于美育宣传、展览交流等公益用途。

学院就院内工作作出安排:学生以班级或教研室为单位提交作品,学院将组织专业教师开展院内初评,择优推荐至省级展演;所有材料需按照学校统一时间节点完成提交,具体细则由学院团委与各教研室同步通知。学院负责人表示,希望全体师生紧扣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主题,深耕创作、打磨精品,充分展现艺术创作实力与青春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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