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四级体系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广大学生。现需要在新生班级中选拔心理委员,上报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组织人员信息,并为后续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做准备。
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在新生班级选拔心理委员一名,在新生宿舍选拔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一名。
2、各系于9月30日前填写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组织人员、班级心理委员(系部所有班级)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信息,并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一份,系部留存一份。(见附件)
3、各系在上报人员信息时,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领取宿舍宣传贴画,并由新生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张贴在宿舍显眼处。若老生宿舍之前未按要求张贴宣传画的也请及时张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会在10月8日至10月10日委派院心协学生到宿舍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反馈各系。
4、对于选拔的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于10月份依据各系心理委员人数安排培训事宜,届时由专职老师与系部联系确定培训时间与地点。
学工处
2014-9-22
附件:心理健康信息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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